11330703733222903K/2021-48313
單位審核公開
區人力社保局
金區委〔2020〕11號
2021-03-17
主動公開
各鄉鎮(街道),區直屬各單位:
經區委區政府研究,現將《關于加快推進“實業興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試行)》《關于加快推進“創新強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試行)》《關于加快推進“生態立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試行)》《關于加快推進“人文富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中共金華市金東區委 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關于加快推進“實業興區”戰略的
若干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實業興區”戰略,推動實體經濟“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不斷增強金東實體經濟競爭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金義一體化兩大發展機遇,積極對接國家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浙江橫店影視文化產業試驗區,堅持“破”“立”并舉、“量”“質”并重,抓好新動能培育和傳統動能提升,著力實現有速度、有質量、有效益的增長,為共建“和美金東、希望新城”奠定堅實的發展基礎。
二、目標任務
以新舊動能轉換為統領,以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培育和發展一批產業規模優勢明顯、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龍頭骨干企業,全面提升實體經濟的總體實力和核心競爭力,引領實現高質量發展。
——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改造提升五金工量具、建筑建材、塑棉制品、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形成區域特色產業,3年內產值超300億元。
——集聚發展新興產業。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形成集聚競爭優勢產業,3年內產值超300億元。
——重點培育細分行業。聚焦培育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車及配件、電動(園林)工具等重點細分行業,力爭3年內形成3個“百億級產業鏈”。
——融合發展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三年內現代服務業增加值突破150億元,建成營業收入超50億元的服務業重點集聚區6個以上、超100億元4個以上;稅收超1000萬元的高端樓宇3幢、超5000萬元的1幢以上、超億元樓宇有所突破;新增1-2個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
三、主要政策措施
第一條 設立“實業興區”戰略專項資(基)金。計劃三年安排10億元以上的扶持資(基)金,通過產業基金、政策獎勵等方式,重點扶持新引進重大項目、重點細分行業、現代服務業及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對省重大產業項目用地可按對應類別最低限價標準確定出讓起價。
第二條 優化產業布局和發展平臺。著眼區域協調發展,構筑以多湖、東孝、江東和嶺下為主的“城市+工業”產業布局,推動以城育產、以產興城、產城融合發展;以赤松、源東、曹宅、塘雅和澧浦為主的“旅游+農業”產業布局,推動農旅融合發展;以孝順、傅村和鞋塘為主的“科創+人文”產業布局,合力共建“田園智城、都市新區”。加快推進東湄中央未來區、東孝中央貿創區、江嶺高新智造區開發建設,打造“萬畝千億”產業大平臺。
第三條 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圍繞五金工量具、建筑建材、塑棉制品、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加大推進智能化改造、“兩化” 融合示范、“機器換人”技術改造。對“零土地”技改、設備投資、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工業項目給予設備投資額最高25%補助,其中重點細分行業的機器換人等智能化改造示范項目補助30%,同時給予淘汰設備資產凈值補助15%。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企業、智能制造示范企業(項目)、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或機構)、服務型制造示范項目,分別按照國家級、省級標準,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購買國家級、省級首臺(套)裝備產品保險的,購買方實際支出保費與獲得相應補助資金的差額部分,給予全額補助。
第四條 做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對通過鑒定(認定)的“浙江制造精品”、省級工業新產品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省級重點技術創新、重點高新技術產品開發、市級關鍵共性技術(產品)攻關等項目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市級重大技術創新等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高端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級鑒定制造業裝備類新產品,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8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第五條 培育重點細分行業。全面實施細分行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大力培育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車及配件、電動(園林)工具等細分行業,積極謀劃培育時尚紡織、飾品美妝、綠色食品加工等細分行業,加快打造“百億級”產業規模,形成金東特色區域優勢產業。對細分行業重點培育企業獲得國家“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引進行業內具有明顯競爭優勢和示范帶動效應的智能家居企業,最高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10% 的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對經認定的市級智能家居產業園,根據當年園區企業的綜合貢獻額給予連續不超過5年補助,對入駐園區并認定為智能家居的企業,按人均不超過10平方米標準給予連續5年租金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
第六條 推動技術創新。鼓勵工業企業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鼓勵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研發載體(平臺)、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建立技術中心。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軍民融合研發機構,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重點企業與高校院所合作共建重點細分行業產業技術研究院,牽頭承擔細分行業“卡脖子”技術攻關,每項最高資助500萬元。對智能制造工程服務機構最高補助100萬元。
第七條 發展工業設計。以浙中(金東)創新城為依托,加快建設總投資2000萬元的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平臺,積極引導更多企業重視工業設計,逐步形成集產品設計、研發投入、技術轉化、生產管理為一體的工業設計組織體系。對引進或設立的重點細分行業工業設計機構,每年補助20萬元,年服務收入首次達到150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國際、國家、省、市工業設計大賽獲獎作品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扶持小微企業。深入實施“雛鷹行動”,培育更多行業“小巨人”“隱形冠軍”“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工業企業,逐步建立中小微企業階梯培育體系。對新上規工業企業、重點細分行業新上規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對年實際入庫稅收超千萬元,首次晉級年度區 “工業納稅十強” “畝均稅收十強” 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實際入庫稅收300萬元以上且畝產稅收達到區規上企業畝均稅收水平,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全市工業十強企業、高成長標桿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獎勵。被評為國家級、省級“隱形冠軍”“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
第九條 創建優質品牌。充分發揮品牌引領作用,積極引導優質中小企業注冊培育自主商標,加強商標品牌保護,力爭打造一批優質品牌。對獲得市、區兩級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獎勵。對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金華市地方標準制(修)定并發布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級商標品牌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國家馳名商標獎勵120萬元;省、市級名牌產品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獎勵。對境外商標注冊費給予最高3萬元補助。
第十條 發展總部經濟。對新引進總部企業,前三年給予區財政貢獻額100%返還補助。對原有總部企業,每年給予區財政貢獻額增長5%以上部分的50%補助。對總部企業落戶金東的下屬企業,每年給予區財政貢獻額增長5%以上部分的80%補助。對年實繳稅收超5000萬元、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超8億元以上的總部企業,存在用地需求的,實行“一事一議”。對年度區財政貢獻制造業企業達到1500萬元、現代服務業企業達到500萬元、建筑業企業達到800萬元以上的總部企業,給予10名高級管理人員工資薪金區級財政貢獻額80%獎勵??偛科髽I外派員工在金東區外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工作,年度個稅繳納在金東區超過2萬元和10萬元的,分別給予個人工資薪金當年區級財政貢獻額50%和70%獎勵。
第十一條 建設小微園區。設立1000萬元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專項資金,用于小微企業園開發建設、運營管理及入園企業獎勵,引導建設高標準特色小微企業園。對投資主體給予連續兩年投資額5%補助,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對實施主體給予園區數字化建設投資額的50%補助。對運營機構新引進區外規上企業或入園兩年內培育為“小升規”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家、5萬元/家的獎勵;完成安全生產、統計、人才申報等工作給予1000元/家/年補助,首次畝均稅收超過15萬元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重點細分行業專業園區首次獲評省四星、五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經審核新入園的工業企業給予連續三年3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補助。
第十二條 培育樓宇經濟。對區外首次入駐樓宇的規模以上(限上)企業,前三年按年度納稅額給予區級財政貢獻額60%獎勵。對購買并入駐樓宇的規模以上(限上)企業,年度納稅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購房價最高10%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租用樓宇的規模以上(限上)企業,年度納稅在200萬元以上的,前三年給予房租費最高50%補助,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積極引進專業服務機構,對樓宇內入駐企業年實繳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按區級財政貢獻額給予樓宇運營機構最高200萬元獎勵。對聘請國家一級、二級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物業管理達3年以上的樓宇管理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
第十三條 壯大數字經濟。重點支持集成電路、傳感器與物聯網終端、芯片產業發展,對企業按區級財政貢獻額實施“三免兩減半”獎勵補助,對軟件和信息服務、電子商務企業實施“三免七減半”獎勵補助。對新引進或培育的數字經濟服務業企業,給予3年的辦公用房和倉儲用房房租補貼。對數字經濟服務業新上規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國內外知名數字經濟服務業企業在本地設立全國性總部、區域性總部或投資重大項目、實到資本金達5000 萬元以上(含)的,給予一次性200 萬元落戶獎勵。對獲國家級、省級榮譽稱號的數字經濟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獎勵。
第十四條 打造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平臺。以東孝中央貿創區為依托,大力促進研發、咨詢、金融服務、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提升制造業的配套服務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制造業企業的投入成本,提高制造業產品附加值,推動傳統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
第十五條 鼓勵商貿服務業特色投資。對投資新建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或商業綜合體)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大型百貨、購物中心、連鎖超市等進行改造提升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對創建市級以上特色商業街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創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夜市、夜宵城等夜間消費場所的投資主體,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評為省級以上星級市場的市場主體,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 支持商貿服務業品牌建設。鼓勵商業場所運營單位加大商貿服務品牌招引,對新引進國際頂尖品牌、國際一線品牌的,給予每個品牌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50個以上且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區級財政貢獻額增量的80%獎勵;對引進世界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連鎖百強在金東區新設立的獨立核算大型連鎖門店,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商貿企業,直營連鎖門店每增加一家(50平方米以上)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第十七條 培育商貿服務業主體。對首次納入統計的限上商貿單位(含個體),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專業市場、大型商場的商貿單位(含個體)首次納入統計達到50家以上的,給予市場、商場主體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所有在庫商貿單位,批發額同比增量合計達到10億元以上的,給予市場、商場主體一次性最高25萬元獎勵;零售額同比增量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的,給予市場、商場主體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
第十八條 擴大商貿經營主體規模。對批發單位首次銷售額達到3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零售單位首次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住宿餐飲單位首次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在庫單位年銷售額同比增長20%(含)以上,按照區級財政貢獻額增量的90%給予獎勵。
第十九條 拓展商貿服務業市場。大力培育外貿新主體,支持企業參加各種展會拓展市場。對在金東區舉辦的展位數達到150個以上的標準展會,給予承辦方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補助。對大型商場、專業市場、超市開展促銷活動(單次促銷活動費用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活動費用10%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參加統一組織的境內展銷會(博覽會),給予展位費50%資助。企業自行參加境內外展會,給予展位資助,單個企業年度資助總額最高5萬元。對通過“義新歐”班列的進出口商品按照每一美元,給予最高0.10元人民幣獎勵。
第二十條 優化營商生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深化“標準地”改革、“標準地”招商等做法,持續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政策直達、解難幫困、精準指導、專業服務、發展監測等功能,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精準服務。引導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貸款利率,針對重點培育企業設立專項信貸服務,支持中小企業開展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融資租賃、掛牌上市等拓寬融資渠道,每年實現新增貸款100億元,增幅保持在10%以上。每年新增股改企業10家以上,掛牌(上市)企業20家。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實業興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謀劃一批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重要平臺,合力推進“實業興區”戰略各項工作。采取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投資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多層次的“實業興區”戰略工作推進機制。
(二)強化督查考評。將“實業興區”戰略各項工作的推進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加強日常督查,對實體經濟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嘉獎,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教育和問責。
(三)營造工作氛圍。要以“三服務”為抓手,積極主動下沉、靠前服務,確保政策落地見效。要及時總結“實業興區”戰略推進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親清”政商關系。
五、附則
(一)本意見中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最新政策意見的,按照最新政策意見執行。需要區級配套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其他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二)本意見由中共金華市金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承擔。
(三)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意見的,參照執行。
關于加快推進“創新強區”戰略的
若干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強區”戰略,提高科技創新引領力,增強人才發展競爭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和市委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長三角一體化、金義一體化兩大發展機遇,深度融入G60科創走廊、金義科創廊道建設,構建“產學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聯動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促進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為共建“和美金東、希望新城”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科技保證。
二、目標任務
積極培育創新主體,加速集聚創業創新創造人才,不斷優化“三創”生態,力爭用三年時間打造浙中人才創業創新創造新高地、人才發展集聚區。
——夯實科技創新平臺。加快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形成集創業孵化、研究開發、技術中試、成果推廣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體。加大名院大所招引力度,積極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支持行業龍頭企業打造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探索“飛地”經濟新模式,依托長三角等先進地區高校資源集聚的優勢,爭取在上海、杭州等地設立3家以上科創“飛地”,推進企業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
——培育企業創新主體。整合各類科技資源,構建科技企業的梯次培育機制,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中小企業實現雙翻番。省級以上企業研發中心數、研發經費總投入實現翻番,推進高新企業“兩倍增”和規上企業“三個全覆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每萬名從業人員中研發人數居全市前列。
——激發人才創造活力。堅持識才、引才、育才、用才、勵才并舉,實施更加積極、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集聚國家和省級領軍人才1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高校畢業生10000人以上,高校畢業生在金東創業就業增長幅度居全市前列。實現入企博士翻一番,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數量翻兩番。
——優化科創發展環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加強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強化青年創業扶持和人才安居保障,重視科技人才培養,優化專項金融支持,最大限度發揮各種支持政策的疊加效應,不斷聚集創新資源、優化創新環境、提高創新能力。
三、主要政策措施
第一條 設立“創新強區”戰略專項資(基)金。計劃三年安排8億元以上的創新扶持資(基)金,重點扶持創新創業平臺、創新主體培育、創新人才引育。
第二條 融入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建設長三角區域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平臺,推進科技創新券長三角區域范圍內通用通兌,拓寬科技創新券用途,企業開展科研機構合作開發、委托開發、科技評估等創新活動,所需支付費用的50%可用創新券抵扣,每家每年給予最高20萬元的創新券資助。創新“飛地”企業合作機制,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在全區統一規劃地設立“飛地型”企業研發機構的,給予50%租金補助,年納稅額1000萬元以內的企業補助金額最高30萬元/年,年納稅超千萬元的企業補助金額最高60萬元/年。對新設立或并購海外研發機構,經省級認定后,每家獎勵50萬元。
第三條 加快招院引所(中心)。推動國家級科研院所引進取得新突破,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實現翻番。鼓勵新建或整體遷入的獨立型國家級科研院所、國內著名科研機構入駐金東。對于國家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最高1億元的資助。對于新建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每年補助院士專家工作站團隊不超過20萬元的工作經費。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一次性獎勵50萬元,省級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和省級農業科技研發中心一次性獎勵30萬元。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的,按上級要求給予配套資助。對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的,獎勵20萬元;獲評國家級的,資助50萬元;績效考核優秀的,獎勵20萬元;對獲得獨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資格的,資助20萬元。
第四條 推動產業科研孵化。積極創建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對列入省、市級創建名單的,在3年建設期內,分別資助500萬元、3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資助。入選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每家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以上優秀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每家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列入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培育創建名單的,連續三年每年給予80萬元資助。
第五條 搭建創新創業平臺。加快建設浙中(金東)創新城,以高層次人才創業園、人力資源產業園、留學生創業園和工業設計中心為平臺,入駐高層次人才創業園的國家、省“千人計劃”、市“雙龍計劃”專家以及博士以上等高層次人才領銜的創業項目,給予三年最高200萬元項目補助。建設金華人力資源產業園,大力引進中高端人力資源企業,創建省級人才資源產業園區。建設留學人員創業園,打造專業孵化、產品中試、科技金融、專業服務等創業平臺。
第六條 培育科技骨干企業。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倍增計劃。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通過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第七條 加強科技研發合作。企業與部屬、省屬、市屬高校共建研發中心,分別一次性補助50萬元、30萬元、10萬元。部屬、省屬院校與我區共建研發中心,其團隊每年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合作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40%補助,每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鼓勵企業研發投入。鼓勵各類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研發經費支出占GDP比重居全市前列。納入統計的年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研發投入每年給予10%獎勵,最高200萬元。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的研發投入每年給予15%獎勵,最高300萬元。對在全區統一規劃或海外設立研發機構的,其研發投入再給予10%獎勵。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提升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創新能力和活力。企業自建或參股(現金參股30%以上)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使用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且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15%以上、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50%以上、研發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50%以上的,給予購置經費50%資助,3年內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
第九條 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新型研發機構利用自身科研成果在金東區創辦或參股達10%以上的企業,經培育孵化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孵化一家給予研發機構獎勵20萬元。完善專利資助政策,激勵企業知識產權研發和運用。新認定的市級(專利)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鼓勵有效專利維持,對企業國內發明專利維持有效年限內給予最高10000元/件的補助。
第十條 大力扶持科技項目。對列入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的項目按上級要求給予配套資助。對列入市級科技計劃的主動設計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重大研發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重點研發項目最高資助50萬元,公益性技術應用研究項目最高資助10萬元。區級工業科技計劃項目,按項目實際發生研發經費,給予不高于20%資助,G60科創走廊產業合作的科技項目給予不高于40%資助。對科技特派員項目,最高資助10萬元。
第十一條 集聚高層次人才。對企業全職引進海內外頂尖人才領銜的項目,經認定,給予頂尖人才個人獎勵500萬元,并可申請最高1億元項目補助。成建制全職引進國家、省“千人計劃”團隊,投資額超億元的人才項目,按一流項目、重大項目,分別給予3年內累計3000萬元、1500萬元項目資助。對企業從市外全職引進的國家、省“千人計劃”人才,一次性個人獎勵100萬元、80萬元,并給予最高500萬項目補助。柔性引進院士等頂尖人才、國家“千人計劃”等領軍人才的,根據合作績效,分別給予個人獎勵300萬元、100萬元。鼓勵高校人才智力輸出,對 “博士入企”“博士聯企”項目,年度考核優秀、合格的,分別補助10萬元、5萬元。
第十二條 引育產業人才。民營企業引進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產業人才,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給予3年期正高人才3000元/月,副高人才、高級技師等2000元/月,技師1000元/月產業人才津貼。參與職業技能進修培訓的,按國家級和省級給予1萬元和5000元補貼。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前三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8萬元、5萬元獎勵。有作品或技藝獲評國家級以上、省級、市級技能人才、技藝傳承等獎項、稱號的,分別給予最高3萬、2萬、5000元獎勵。
第十三條 吸引高校畢業生。對民營企業引進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給予3年期博士4000元/月,碩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人才專項津貼。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到我區企業實習的,按照博士生2000元/月,碩士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標準享受專項補貼。
第十四條 鼓勵市場中介薦才。出臺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專項政策,設立區級人力資源服務業專項培育資金。對受邀來開展對接交流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5000元交通補貼。區內企業自主或委托中介機構、個人全職引進或者申報入選海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省“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市“雙龍計劃”等相應層次人才的,分別給予每個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引才獎勵。對在外引才工作站開展項目對接、政策推介等大型人才活動,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
第十五條 扶持青年創業。對來金在金高校大學生、金東籍在外大學生和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享受三年全額貸款貼息。畢業3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我區創業的,給予三年創業租金補貼,最高每月每平方米10元,第二年5元,第三年2元,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為人才創業提供保障,本科以上人才創業的,政府出資購買30萬元額度的創業保險。
第十六條 加強人才安居保障。對企業首次從市外全職引進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副高以上、技師以上人才),購買區內商品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50萬元、10萬元購房補助。對博士、碩士人才,再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一次性安家補助。上述人才租房的,分別給予三年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租房補助。對投資額達20億元的重大項目可推薦1名主要技術負責人和3名中層技術骨干,分別按博士層級和碩士層級享受購房補助、安家補助和租房補助。
第十七條 實施勵才專項計劃。開展百名創新型領軍人才、百名青年企業領袖和千名科技企業負責人、千名專業技術人才培訓,組織實施“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定期開展人才強企評選,對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培育優質人力資源管理師隊伍,定期評選區級“金牌HR”,給予最高5000元獎勵。
第十八條 擴大科技開放合作。對高??蒲性核c我區企業聯合申報部級、省級項目的院校團隊并獲評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以第一項目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以第一項目完成單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對評為“科技新浙商”的創新創業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第十九條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設立金東區人才科技創新專項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金融機構進入人才科技創新領域,形成的項目增值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用于獎勵資金管理團隊和天使投資其他參與人。大力發展科技信貸,對風險池貸款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上浮部分(最高 30%),給予企業2/3的貼息資助;對風險池貸款的保證保險保費或擔保費,給予企業2/3的資助或對各類科技型中小微企業200萬元貸款總額內,按貸款同期基準利率的20%連續三年貼息補助。
第二十條 營造敬才愛才氛圍。暢通人才參政議政渠道,優先推薦各領域優秀人才作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建立人才榮譽表揚機制,對人才重大工程實施中的先進個人、業績突出的人才和團隊,予以通報表揚;對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特別貢獻的杰出人才,推薦授予榮譽稱號,終身享受區級頂尖人才待遇。加大對創業創新優秀典型和重才愛才用人單位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全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區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創新強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謀劃一批重大產業、重大平臺、重大項目,合力推進創新強區各項工作。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的投入方式,綜合運用無償資助、創業投資引導、風險補償等方式,形成多層次的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投入機制。
(二)建立工作考評機制。將“創新強區”戰略各項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加強日常督查,對創新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褒揚,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教育和問責。
(三)營造創新發展氛圍。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開展創新探索與實踐,創新發展方式,提高發展效率,為“創新強區”提供更多更強的科技保障。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五、附則
(一)本意見中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最新政策意見的,按照最新政策意見執行。需要區級配套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其他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二)本意見由中共金華市金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承擔。
(三)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意見的,參照執行。
關于加快推進“生態立區”戰略的
若干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生態立區”戰略,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加快推動美麗環境、美麗經濟、美好生活“三美融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抓手,緊扣全省大花園建設部署,持續深化“千萬工程”,做好“兩山”“兩地”“兩域”“兩庫”文章,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為共建“和美金東、希望新城”提供生態保障和可持續發展的強勁動能。
二、目標任務
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用三年左右時間,爭創部省共建鄉村振興示范省先行創建縣、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打造具有金東特色的“五色五園”大花園。
——打造和美生活共享地。全區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或優于III類,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5%,森林覆蓋率、平原林木覆蓋率分別穩定在38.6%和27%以上。農村公路優良中等路率達到92%以上,農村飲用水達標人口實現全覆蓋,鄉村社會治理有效有序,農耕文明、鄉愁文化得到傳承。
——打造花園鄉村先行地。農村人居環境“三大革命”實現高水平全覆蓋。全面鞏固提升六條美麗鄉村風景線,和美鄉村比例達到90%以上,和美鄉村示范鄉鎮比例達到70%以上,美麗庭院比例達到50%以上,和美鄉村精品村比例達到40%以上。省級森林城鎮比例達到100%。
——打造綠色農業引領地。加快發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提升農業綠色發展水平,建成省級現代農業園區1個,省級特色農業強鎮1個以上。實現“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綠色產業集群化發展,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綜合收入達到18億元,農業增加值超14億元,農業現代化指數位居全省中上游,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
——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地。大力發展美麗經濟,爭創國家4A級景區、省級旅游風情小鎮和省級旅游產業融合示范基地、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各1個以上,浙江省景區鎮創建比例占全區80%以上,景區村莊創建比例達到60%以上。
三、 主要政策措施
第一條 設立“生態立區”戰略專項資(基)金。計劃三年安排6億元以上的扶持資(基)金,采用項目補助、政策獎勵等方式,重點扶持美麗鄉村、綠色農業和農旅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第二條 推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重點對照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指標體系要求,科學推進國土空間格局優化,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大幅改善人居環境。推進資源節約利用、綠色產業發展、人居環境改善,秸稈綜合利用率≧93%,規?;笄蒺B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98%,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100%,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第三條 打造“浙中水鄉”。推進中小河流綜合整治,謀劃實施東溪水庫、洞源水庫擴建工程。全域推進水系連通工程和美麗河湖創建,全面實現區域內農村河湖塘庫水系激活,打造“水系激活、水量充足、水體流動、水質清澈、水景優美”的“浙中水鄉”,有關項目按審價后工程直接費的80%予以補助,對河湖庫塘輪疏清淤項目,根據實際清淤方量,按照20元/m3予以補助。分三年時間全域推進生態洗衣房建設,按規定給予補助。
第四條 提升美麗風景線。深化“千萬工程”,打造一批和美鄉村節點村,按800萬/村標準補助。全面鞏固提升六條美麗鄉村風景線,改造提升沿線道路、景觀、綠化、文化等內容,重點突出詩歌桃源、盆景長廊風景線,向城區、城鎮延伸拓展,加快建設全域美麗大花園。全域推進美麗庭院建設,開展“千戶示范、萬戶達標”工程,完成建設3萬戶以上,創建示范村40個、達標村120個。
第五條 建設美麗城鎮。全域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污水處理廠基本達到清潔排放。國家衛生鄉鎮創建比例達到50%以上,創建2個省級園林城鎮。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100%。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飲用水水質達標率100%,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工程按審價后工程直接費的80%給予補助。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構建內聯外暢公路路網。大力推進植樹造林,實現國土綠化7000畝,對綠化造林符合規定標準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000元/畝的補助。
第六條 提標城鄉垃圾分類。高標準實施五大專項行動,城鄉一體全域推行“兩定四分”模式,提升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新建提升廚余易腐垃圾處理終端,實現全區易腐垃圾日處理能力240噸以上,形成集中處理和就近消納互補的終端處理運行體系。出臺易腐垃圾堆肥產品獎補政策。建成垃圾分類示范村、示范小區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的獎勵。高水平推進垃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七條 大力發展綠色農業。提升糧食生產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耕地地力,防止“非糧化”。完善現代農業園區廢棄物綜合利用等設施,拓展綠色生態功能。開展省級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區創建,建成農牧對接綠色循環體8個、最美生態防控示范區1個、綠色防控示范區1個、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30家以上。
第八條 扶持優勢農業產業。每年優選2-3個農業產業重點扶持發展,把培育花卉苗木產業作為全區綠色農業發展的支柱產業。做大蔬菜、梨、葡萄、樹樁盆景等四大主導優勢產業,做強草莓、桃、佛手、食用菌、火龍果等五大特色精品產業。對新建果蔬類規模企業,給予基礎配套設施不高于50%補助。對新建、擴建集中連片規模10畝以上設施花卉基地,給予配套基礎設施不高于50%補助。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精品盆景園分別補助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第九條 培育綠色農業品牌。堅持名品、名企、名牌相結合,加快培育企業品牌、產品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和發展“三品一標”產品,積極開發綠色生態農產品,實施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培育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1個、省級名牌(特色)農產品5個、無公害農產品5個、綠色食品10個。對榮獲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省級名牌(特色)農產品、市級知名商號(商標)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品一標”認證等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第十條 發展農業會展經濟。加強知名展會引進落地,舉辦好中國花卉苗木交易會、金東農產品展示展銷會、源東桃花節等系列農事活動,不斷提高金東農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農產品從“品牌”到“名牌”的跨越提升。承辦經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同意的區級以上農產品展會、推介會,原則上按支出經費給予不少于50%的補助。
第十一條 深化農業“標準地”改革。農業“標準地”項目企業,種植糧食作物的一次性獎勵200元/畝,種植其他作物(苗木除外)的一次性獎勵100元/畝。對完成有效招商引資項目的鄉鎮(街道),給予100元/畝的獎勵。集中連片流轉土地5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10年、20以上,分別一次性補助農戶200、500、1200元/畝;給予鎮、村及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各200元/畝工作經費。整村農戶承包耕地流轉80%以上,給予最高補助村組織15萬元。鼓勵組建林業股份制合作社,社員在10人以上及連片林地面積800畝以上的,給予3萬元補助;當年流轉林地面積500畝以上,流轉期限30年以上,給予50元/畝補助。
第十二條 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深入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加快益農信息社建設,建成區益農信息中心1個、示范站12個,標準站160個,建立“政府+運營商+服務商”三位一體的服務體系。示范站按5萬元一個補助,標準站按2萬元一個補助。加快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推進“互聯網+農村物流”,加快農產品儲藏、運輸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開展“農村電商特色鎮”引領計劃,強化農村電商創業孵化基地、青創農場等平臺建設,建成電子商務專業村6個,農產品網上銷售額超億元。
第十三條 塑造生態旅游品牌。對新創建成為國家3A級、4A級、5A級旅游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給予5畝、10畝、15畝建設用地指標扶持。對創建成為省3A級、4A級、5A級景區鎮(包括省級旅游風情小鎮)的鄉鎮,按照項目申報制,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補助。對創建成為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區、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等省級旅游品牌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上述評定項目被相應機構評為國家級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第十四條 扶持生態旅游項目。對列入區級重點的旅游項目(不含民宿),固定資產(不含土地價格)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分檔予以補助: 500萬元—5000萬元的,予以投資額的0.5%補助,給予5畝以內用地指標扶持;5000萬元—2億元的,予以投資額的1%補助,給予10畝以內用地指標扶持;2億元以上的,給予投資額的2%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給予15畝以內用地指標扶持。景區年經營額500萬元以上,且對地方財政貢獻50萬元以上,按其對區級財政貢獻額,給予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補助。
第十五條 鼓勵鄉村旅游開發。新培育80個以上A級景區村莊,根據項目申報制,予以最高不超過每村300萬元的資金補助。大力培育6個以上民宿(農家樂)特色村建設,培育精品民宿50家以上、床位1000張以上。被評為白金宿、金宿、銀宿、金東美宿的民宿,按照民宿等級給予30萬元以內獎勵;單戶對外營業的床位10張以上,擁有“四有”標準的民宿按照床位,單人房補助3000元/床位、雙人房補助2000元/床位,多人房(不超過4張床位)補助1000元/床位。
第十六條 延伸文旅產業鏈。對新評定為三星級以上的酒店、銀葉級以上的綠色飯店、銀鼎級以上的特色文化主題飯店,按評定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對品質旅行社,按星級檔次給予最高40萬元的獎勵,對組織大型團隊到我區游覽、住宿的旅行社,按照輸送游客量檔次給予最高6萬元的獎勵。培育10家以上景區(村莊)開展旅游業態開發建設,在景區(村莊)內開設有6大類以上旅游業態,且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該景區(村莊)30萬元資金補助。鼓勵景區村莊和鄉村旅游點,對村莊空閑房屋進行統一流轉。對一次性買斷房屋產權(使用權)的,按照評估價格的50%予以資金補助;對整村或項目整體閑置房屋流轉年限20年以上的,分檔次給予租金補助(用于業態開發竣工驗收后予以撥付)。
第十七條 推進金融惠農工程。積極發揮金融服務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助農貸”“美麗田園”“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家庭農場貸款”等金融產品,拓寬農業保險覆蓋面。對蔬菜、水果種植戶給予60%價格指數保險補助,設施農業大棚補助70%自然災害保險,農業機具補助50%意外損壞保險。
第十八條 實施青年、鄉賢回農村行動。實施“百萬英才”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培育農村青年電商。加強精準化培訓服務,開設青年“農創客”“新農人”創新實驗班。支持高校完善大學生農業定向培養機制,推動高校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鼓勵開展高校畢業生鄉村創業創新活動,連續3年給予每人每年不少于2萬元補貼。發揮新時代鄉賢在鄉村建設中的特殊作用,凝聚起鄉村振興的強大力量。
第十九條 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全面開展“低散亂污”企業整治提升工作,完成企業改造提升600家、關停淘汰200家、新增入園集聚300家、低效出清180家。推進造紙、印刷、印染、塑料等行業的有機廢氣治理,對列入有機廢氣治理名單的企業實施治理項目的按設備額30%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二十條 創建環?!邦I跑”示范企業。積極引導企業創建環?!邦I跑”示范企業,充分發揮示范效應,促進企業環境績效持續改善。評為浙江省環?!邦I跑”示范企業的補助30萬元,并優先保障用地、用水、用能、融資等需求。新建項目需要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優先安排總量指標,優先支持企業排污權指標質押貸款,優先安排有關環保專項資金或者其他資金補助。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被評為綠色企業的補助20萬元。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區領導擔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生態立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密切配合,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建立工作考評機制。將“生態立區”戰略各項工作的推進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建立獎懲機制,對生態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褒揚,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教育和問責。
(三)完善要素保障機制。加大投入力度,采取項目補助、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獎勵等方式,集中財力支持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順利推進。加強用地保障,積極爭取重大項目納入省市重大產業項目,按有關政策配套用地指標。建立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五、附則
(一)本意見中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最新政策意見的,按照最新政策意見執行。需要區級配套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其他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二)本意見由中共金華市金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承擔。
(三)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意見的,參照執行。
關于加快推進“人文富區”戰略的
若干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加快推進“人文富區”戰略,大力弘揚“耕讀求真、實干創新、包容奮進”的金東人文精神,推進以文化人、以文鑄城、以文興業、以文惠民,促進文化事業高品質發展,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與時代同步伐、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牢牢抓住長三角一體化、金義一體化兩大發展機遇,聚焦音樂、詩歌兩個藝術門類,重點打造施光南、艾青兩張名人文化品牌,推動我區文化事業高品質發展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文化產業在我區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為共建“和美金東、希望新城”凝聚不竭的發展力量。
二、目標任務
以音樂、詩歌為重點,大力打造人文金東、詩歌故里、音樂之鄉,以高質量的文化產業發展推動形成我區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以高品質的文化事業發展增強我區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推進文化事業高品質發展。力爭用三年時間,建成人文博覽中心,成為推動我區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標桿和龍頭,引領和輻射作用開始發揮。施光南、艾青名人文化品牌見項目,新城區城市文化植入見品味,鄉村藝術長廊建設見成效,金東記憶修復和戲曲振興見魅力,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日臻完善,金東的顏值和特質日漸顯現。
——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東湄中央未來區、東孝中央貿創區為重點,推動文化產業與數字、金融、科技、生態、旅游等行業融合發展,植入音樂和詩歌制作、網絡娛樂、時尚制造等3大金東特色行業,力爭到2022年末,創建2-3個金東特色文化產業帶,文化產業產值占GDP比重達到3%-5%,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推進文化人才高素質發展。以音樂、詩歌和影視等領域為重點,培育和引進一批經營管理人才、內容創作人才、創新創意人才、本土文化文藝人才等,構建一支多層次、多元化、統一開放的高素質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圍繞特色文化題材創作,每年創作一批反映金東形象、反映時代風貌的文化文藝精品力作,不斷加大傳播力度,不斷提升金東軟實力。
三、主要政策措施
第一條 設立“人文富區”戰略專項資(基)金。三年計劃安排6億元以上扶持資(基)金,采用項目補助、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獎勵等方式,重點支持重大工程、重要項目、重大活動等,并隨著財力增長相應增加。
第二條 深化名人文化品牌聚力工程。持續打好以施光南和艾青為主的名人文化品牌,傳承發揚金東音樂和詩歌文化,在金東新城核心區域規劃建設人文博覽中心,按照公益性、藝術性、創意性、標志性定位,打造一個集文化消費、展覽展示、藝術教育、文創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文化中心。建設“希望之光—施光南故里”,打造改革先鋒文化示范區。建設施光南主題館,建設艾青詩歌公園。每年舉辦施光南、艾青系列主題文化活動。
第三條 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公共服務“共同體”作用,促進設施資源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健全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大力推進區級圖書館、文化館、非遺館等重大文化設施建設。鄉鎮(街道)建有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完善區級圖書館、文化館為中心的總分館制。扎實推進農村文化禮堂、社區文化家園、城市文化公園、企業文化俱樂部等文化陣地建設,新建各類文化陣地的按照一定標準給予相應經費補助。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建設文化機構,免費開放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的,經認定,每年給予10萬元-20萬元補助。
第四條 實施城市文化植入工程。利用空間載體、視覺載體和活動載體,在火車站、入城口、中央景觀帶、大型商場、城市主干道等主要節點,通過繪畫、雕塑、浮雕等藝術表現形式,將施光南、艾青文化元素植入城市建設,體現金東城市特質,讓城市“活”起來。在施光南音樂廣場,建設人物、樂器和音樂雕塑群;在艾青文化公園,增加艾青塑像、艾青生平及成就介紹、經典詩篇等內容;運用燈光、投影等現代技術手段,讓音樂、詩歌“飄”起來。施光南音樂廳、施光南音樂廣場和艾青文化公園等公共資源,有序免費向社會提供服務,用于舉辦各類音樂、詩歌等活動,讓人氣“旺”起來。
第五條 實施鄉村藝術長廊工程。對現有詩歌桃源、蔬果香堤、古村游學、綠廊苗海、望佛問道、盆景長廊等6條美麗鄉村風景線進行文化改造,挖掘歷史文化名人事跡,植入文化元素,增加配套設施。結合6條風景線,整合資源要素,重點扶持打造畈田蔣國際詩歌村、東葉中國音樂村、麥磨灘中國作家村、焦巖國際美術村、四大門視覺藝術村、瑣園國際兒童文學村等6個藝術村,采取一體化、差異化、互補化培育辦法,打造詩、樂、書、畫、攝、誦等特色藝術村落,形成集藝術培訓、研學交流、休閑娛樂、會議住宿等于一體的鄉村藝術長廊。
第六條 實施金東記憶修復工程。系統研究梳理金東歷史文脈,深入保護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民俗文化、村落文化和紅色文化等文化遺產的挖掘闡釋,加強對施光南、艾青等名人的研究,深入挖掘金東文化底蘊,推出一批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成果和標志性成果,每年編纂出版《金東文化叢書》5本(套),打造文化傳承經典之作。搶救恢復金東古村落古民居肌理,每年修繕不少于10處歷史建筑。列入省歷史文化村落保護重點村補助2100萬、一般村補助100萬元(含省級補助資金)。每年推進4-5個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市級以上重點保護傳統村落最高補助300萬元,一般性保護傳統村落最高補助150萬元。扎實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推進傳統工藝保護振興,每年建設10個私人收藏館(主題博物館),爭創2個省級以上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傳承工作基地等非遺融合發展的示范區,守住根脈,留住鄉愁。
第七條 實施金東曲藝振興工程。推進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對于婺劇、道情等獨具地域特色的曲藝傳承項目,加大保護、搶救、傳承和發揚力度,扶持團體發展、劇本創作、人才培養、市場培育等。命名一批村級婺劇之鄉或婺劇傳承基地,扶持一批婺劇表演團體;建成一批道情廣場(書場),打造一批道情文化廣角,培育一批校園戲曲(道情)社團組織。建立一批文化文藝鄉土名家工作室,促進民間藝人“傳幫帶”發展。建立一批傳統技藝工作站、記錄成果目錄,分步實施非遺記錄和傳承工程。
第八條 實施文化精品扶持工程。鼓勵文化文藝“新品、優品、精品”創作,健全完善文化文藝評價激勵機制。重點支持音樂和詩歌創作項目,支持音樂與詩歌深度融合,創作以音樂和詩歌為主題的影視作品等。邀請國內國際音樂界和詩歌界名人名家扎根金東,創作反映金東人文精神、金東經濟社會發展、金東風土人情等方面作品。出臺文化文藝精品項目扶持政策,通過競爭性立項,對具有時代特點、金東特色、歷史特征的項目和作品等給予最高50萬元創作補助,入選規定級別的國家、省等項目和榮譽,參照市相關政策,予以1:1或1:2配套獎勵。
第九條 實施文化文藝人才培育工程。聚焦經營管理人才,制定扶持引進政策,面向海內外引進文化產業平臺運營、文化項目經營、文化產品開發等方面的經營管理團隊和人才。聚焦內容創作人才,大力實施“青鳳計劃”,面向海內外引進或柔性引進在文化藝術領域具有杰出成就的一流內容創作團隊和人才。聚焦創新創意人才,大力實施“青羽計劃”,面向海內外引進自帶工藝技術、資產資金等來金東創辦(加盟)文化企業的創業創新團隊和人才。聚焦本土文化文藝人才,加快推進文藝人才培養“青軒計劃”“青俊計劃”“青匯計劃”“青耘計劃”等落地見效。
第十條 鼓勵音樂、詩歌產業企業落戶金東。對區級財政貢獻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經認定,自企業正常經營之日起,以其對區級財政貢獻額為參照數,前兩年按100%給予產業扶持,后三年分別按80%、60%、40%給予產業扶持。在金東區新辦的音樂、詩歌產業企業,在金東區租賃辦公用房的,在500平方米內,給予每月20元/平方米一次性租房補貼,時限兩年。對新注冊落戶金東區的省級以上重大音樂、詩歌產業項目,在金東區租賃辦公用房的,在500平方米內,給予每月4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房補貼,時限兩年。
第十一條 支持音樂、詩歌產業載體建設。引導和支持國內高校院所、領軍企業、國內外知名孵化機構等多元主體,利用金東區閑置廠房、樓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擴)建為音樂、詩歌產業孵化載體,對其為提升孵化能力實施場地改造及公共技術設備設施購置等的費用,經認定,給予20%最高100萬元經費補助。
第十二條 鼓勵原創音樂、詩歌作品創作。對反映金東特色、宣傳金東文化、傳播金東形象,有助于提升金東知名度及帶動旅游業發展的音樂、詩歌作品,且單個作品于一個發行年度內,在主流網站點擊量達到1000萬次、5000萬次、1億次及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 扶持重大音樂、詩歌產業項目。對引進國際國內音樂、詩歌產業領軍企業總部,重大音樂、詩歌產業項目和頂尖音樂、詩歌藝術人才,在金東區投資新(改)建大型專業化音樂、詩歌演出場所,開展重大國際國內藝術交流等,以及其他上述政策不能覆蓋的可助推金東區音樂、詩歌產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和重大活動,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研究。
第十四條 推動實體書店發展。積極建設以實體書店(含閱讀吧,下同)為載體的新型人文生活空間。對實體書店面積在500平方米內給予每月20元/平方米補助,時限兩年。支持促進各類實體書店創新經營方式,對發展以書為載體的多業態經營和建設新型文化生活空間的,對注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在經營中突出藝術性、主題性和學術性的,依據經營規模和社會影響,每家書店補助不超過30萬元,有具體項目的,依據項目建設成本的30%進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每年開展各種有利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風尚的閱讀活動、文學沙龍、學術論壇等公共文化活動的,根據實際成本確定當年補貼額度,每家書店最高不超過30萬元。由實體書店主辦、承辦區級及以上較大規模公益性活動,每次活動給予補助不超過5萬元,每家實體書店年度享受總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
第十五條 加快重點影視項目建設??偼顿Y額不小于2000萬元的影視綜合基地、影視后期制作、特效技術應用與研發、影視裝備研發生產、影視大型活動綜合配套等項目,經評審認定,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項目補貼??偼顿Y額小于2000萬元,但有助于補強本區影視產業鏈短板的項目,經評審認定,可按項目總投入的20%最高200萬元的項目補貼。
第十六條 鼓勵取景地拍攝和機構落戶。在國內公映或在電視臺播出的影視?。êo錄片)作品,在金東取景地取景不少于5處(須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單位名稱)的,可給予第一出品方累計最高20萬元的項目獎勵。對設立影視人才培訓機構和互聯網影視“名人工作室”,經認定,分別給予20萬元和50萬元的補貼。對國內外互聯網影視產業相關行業功能性辦事機構落戶在本區,經認定,按照機構級別(國家級、省部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補貼。
第十七條 支持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對引進經認定的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建設區域品牌、創意設計街區、促進商旅文融合項目的園區、樓宇等主體單位,給予房租(場所)補貼。按不超過租金總額30%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個項目原則上年度最高補貼15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有助于彌補金東文創產業短板、提升金東文化軟實力和品牌知名度、促進文化交流的特色文化項目,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三年內一次性給予納稅銷售1%的獎勵。支持文化產業企業拓展銷售渠道,積極參加國際、國內展會。鼓勵承辦文化博覽會,對在我區舉辦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文化專業展會,經認定,分別給予承辦機構100萬元、8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補助。
第十八條 發展體育健身休閑業。積極培育重大及品牌商業體育賽事。對舉辦或承辦省級、國家級、國際性重大商業體育賽事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經認定,按規模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落戶金東3年以上的國內、國際品牌商業體育賽事,經認定,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助。加快發展健身休閑業。對新認定的省級體育服務業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體育旅游示范景區、國家級體育旅游精品線路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運動休閑基地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運動休閑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線路、優秀項目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 重視舉辦重大文化活動。主辦或承辦國家級、省級音樂和詩歌論壇、賽事等相關活動的,經認定,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活動補貼。舉辦音樂、詩歌、影視等評論、演藝、比賽等活動,根據邀請人員和活動規模,經認定,可給予最高10萬元的活動補貼。
第二十條 大力發展鄉賢經濟。以異地鄉賢會為牽引,鼓勵引導鄉賢企業以項目回遷、資金回流、技術回歸等形式回鄉興業,推動信息、資本、技術、項目、人才回歸。積極推進鄉賢創業創新園、鄉賢經濟總部園(樓)規劃建設,對鄉賢回歸投資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5%補助。對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鄉賢回歸企業,可按有關政策給予貸款利息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同時可再享受區財政貸款利息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對首次列入規模以上統計管理的鄉賢回歸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區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文富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統籌推進規劃編制、政策修訂,統籌謀劃重大平臺、重大項目,研究審議重大事項、重要決策,協調解決重大困難、突出問題等。
(二)建立工作考評機制。將“人文富區”戰略各項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對建設所涉及的重點任務、政策落實和項目推進實行專項檢查和信息通報。加強日常督查,對推進“人文富區”戰略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褒揚,對工作不力的進行批評教育和問責。
(三)營造濃厚發展氛圍。加大文化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渠道,加強文化執法與服務,打擊各類侵權行為,為文化發展營造良好的軟環境。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力度,為共建“和美金東、希望新城”提供強勁的文化支撐和精神動能。
五、附則
(一)本意見中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最新政策意見的,按照最新政策意見執行。需要區級配套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與其他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二)本意見由中共金華市金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承擔。
(三)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意見的,參照執行。